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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拟用门卫人员公示

来源: 时间:2018-10-18 点击数:

经保卫处考核,拟同意刘长起、焦伟(女)、高秀丽(女)、盛明佩同志,按临时工待遇,在学校安排做门卫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1018日至21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保卫处反映情况。

话:0451-82190376

联系人:李涛

 

 

东北林业大学保卫处

                        二〇一八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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