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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9-08-27 点击数:

关于东北林业大学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厅函〔201965号文件)要求,按照校领导关于此项工作的部署和批示,现将我校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通过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升师生校园安全方面的意识和素质,促进校园安全水平稳步提升、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东北林业大学安全稳定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办公室为我校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组织机构。保卫处的安全技术科为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并承担活动的各项联络任务。

三、活动职责分工

学校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6月1日至7日为食品安全和学生公寓安全宣传周。具体工作由后勤保障部负责。

6月8日至15日为实验室安全、危化品安全、压力容器安全(气瓶钢瓶)宣传周。具体工作由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负责。

6月16日至23日为校园治安安全、交通安全、技术防范、消防安全宣传周。具体工作由保卫处负责。

6月24日至30日为实习实训安全、楼宇、公共设施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电梯、锅炉等)建筑工地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宣传周。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校园建设处、校医院负责。

四、主要内容

开展校园安全主题宣讲活动。各单位要广泛开展“校园安全大讲堂”“安全形势公开课”等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组织召开校园安全专题讲座、座谈会以及举办安全诊断等活动,充分发挥实验室、食堂、变电站、消防设备、特种设备、建设工地等安全重点领域安全负责人的作用,组织安全负责人、安全员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向广大师生员工以“微课程”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知识技能,面对面交流安全管理心得体会。

(二)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学生处、保卫处、教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与条件保障处、后勤保障部、校医院,要根据工作职责,在科学会堂前广场,设置展台,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有奖竞猜等活动,并制作宣传标语,悬挂显著位置。还要通过电子屏、板报、墙报、橱窗、“二微一端”、网上直播等平台浓厚宣传氛围,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现场咨询和讲解服务。

(三)开展应急预案演练专题活动。各单位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重大安全风险,以贴近实战、注重实效为原则,开展多部门、多层次参与的联合安全应急演练,通过演练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广泛开展重点岗位现场应急处置演练活动,特别是实验室一线师生和生产、值勤的一线员工,在演练中强调标准化、规范化的操作,切实提高在第一时间正确、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以深刻剖析校园安全事故案例和科学普及校园安全知识技能为重点,开展各类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组织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安全事故教育展,在校内新闻媒体开设安全科普专栏,在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安全提示、安全视频等内容。组织师生员工主动走进安全应急教育体验馆,以更加直观的体验式教育提升自身的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作为一项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对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质、营造安全氛围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相关部门要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强化督导,务求实效。

(二)搞好统筹,确保活动实效。要加大“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做到安全工作与各方面业务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要紧紧围绕2019年活动的重点和主题,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注重操作、注重实战,有针对性地设计符合教育特点,师生愿意接受、容易记忆的活动形式,扎实深入开展工作。

(三)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要重视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一要注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二要善于抓住正反两方面典型,努力在全校上下营造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浓厚舆论氛围。

有安全管理职能的成员单位,每单位要制作二个条幅悬挂于显著位置;负责宣传周的单位在6月份每周五12:00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展情况(含文字、图片、视频),72日前将周活动总结送至保卫处安全技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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