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元旦、春节及寒假临近,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两节”及寒假期间安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两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良好安全秩序,现就做好2021年“两节”及寒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学校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部署和要求,结合防火、防盗、防寒防灾等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一次专题安全工作会议,认真研究布置“两节”及寒假期间的安全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制定“两节”及寒假期间各项安全工作防范措施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严谨细致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各单位在放假前,严格按照《东北林业大学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要求,对涉及自身的安全风险点进行一次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地自检自查,并做好详实的检查记录,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及时解决,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责任到岗、责任到人、整改到位,确保本单位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各单位要在放假前,根据学生的假期去向,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一次全覆盖的学生安全教育,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学生了解掌握防新冠疫情、防交通安全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盗、防诈骗、防寒防冻、防自然灾害等安全常识,教育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饮水安全,切实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四、学校相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寒假留校学生的安全工作。针对寒假留校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制定详细服务管理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全力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和外出时的安全工作。
五、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校内各类学习、生活和办公场所的开放使用时间,对假期没有使用需求的教学楼、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图书馆、实验室、办公楼、体育场馆及其他场所等,要在放假时检查好水电,锁好门窗,封好封条,在假期内一律不得私自启封进入,如确须使用,要向主管单位、保卫处报告,经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如私自进入出现问题按相关规定追责。
六、图书馆、博物馆、实验室、教学楼、变电室、体育场馆、建筑工地等安全重点管理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以消防、治安、安全生产防范为重点,认真排查安全隐患,采取实实在在的各项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确保安全。
七、各单位要加强假期值班和事故信息报送工作。严格落实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肃值班纪律,不缺岗不漏岗。准确掌握事故信息,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发生事故及时上报。一是要严格初次报告时限,在获知事故信息后,2小时内向学校主管部门报告事件初步情况,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规模、破坏程度、伤亡人数、可控程度、发展趋势、事故的初步性质和事故可能原因等内容;二是要落实较大及以上事故续报规定,加强对伤亡人数未确定事故信息的跟踪了解,及时掌握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情况。事故信息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要及时续报。
校园内遇有异常情况,可随时拨打校园报警求助电话:82192110。
校外遇到异常情况,可拨打110、120、122、119等求助电话。
保卫处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