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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拟用门卫人员公示(20190929))

来源: 时间:2019-09-29 点击数:

经保卫处考核,拟同意闫子君同志,按临时工待遇,在学校安排做门卫岗位工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929日至101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向保卫处反映情况。

  话:0451-82190378

联系人:李涛

 

 

东北林业大学保卫处

2019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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